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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天大案!银行原董事长和代行长联手,挪用26亿元供股东挥霍

一则裁判文书,牵出一桩惊天大案!银行原董事长、代行长上任当月就勾结“准90后”大股东,挪用巨额资金供其挥霍使用。

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信息显示,2020年8月,原葫芦岛银行党委书记李玉林伙同行长李晓东,与股东段某涛、周某龙相互勾结,以化解不良资产为由,虚构资管计划,挪用该行资金高达26亿元,供段某涛肆意挥霍。

随后,周某龙又与项某商定将其中18亿元非法汇兑成外币转至段某涛控制的香港公司账户内。其中,参与转移行为的陈某犯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并处罚金200万元。

据了解,葫芦岛银行原名葫芦岛市商业银行,成立于2001年9月,前身为葫芦岛市城市信用社中心社。2010年3月,原葫芦岛市商业银行更名为葫芦岛银行。

2016年12月,葫芦岛银行向2名法人股东定向增资,同时引入大连中盈控股集团为该行第一大股东。段某涛系大连中盈控股集团实控人,并在入股后取得董事席位。

据葫芦岛银行年报,截至2020年末,中盈控股集团为该行第一大股东,持股达18.4%。同时,年报披露,时任该行股权董事段某涛年仅31岁。

2020年8月2日,辽宁葫芦岛银行在其官网发布公告称,该行原行长王学伶因个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经葫芦岛市委批准,葫芦岛银行党委书记李玉林主持葫芦岛银行全面工作,副行长李晓东代理行长职责。8月31日,葫芦岛银行召开董事会,正式选举李玉林为董事长,并聘任李晓东为代理行长。

根据法院判决书,李玉林和李晓东勾结大股东段洪涛挪走26亿元巨款的时间也是在2020年8月。也就是说,在前任行长被查,李玉林和李晓东刚刚开始主持工作的当月,他们就做下了这起惊天大案!

那位与他们勾结挪走26亿元巨款挥霍使用并将18亿元转移至香港自己公司账户的段洪涛,则是彼时葫芦岛银行的第一大股东中盈控股集团(占比18.4%)的实控人,持股99%。

2021年7月,葫芦岛银行遭遇了信用评级的下调。联合资信评级在对葫芦岛银行的跟踪评级报告中提到,该行负债稳定性不佳、信贷业务集中度水平偏高、信贷资产质量显著下行、贷款拨备水平不足、已呈现亏损状态、资本亟待补充、投资资产部分违约且未计提拨备等因素对其经营发展及信用水平可能带来不利影响。

2022年4月,辽宁省发行135亿元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其中30亿元通过辽宁金控注入葫芦岛银行,用于补充该行资本金。项目实施方案透露,2021年—2023年为该行的三年改革化险期。

2023年2月,辽宁又调整注资方式,改为辽宁省财政厅将专项债资金转贷给当地财政局,再委托辽宁金控入股葫芦岛银行。数据显示,目前该行资产规模超过900亿元。(据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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